文‖ 自貿區郵報研究員 方槍槍
浦東新區再次獲准先行先試。
5月5日,中國政府網公佈《國務院關於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24號)。
通知稱,根據《國務院關於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复》(國函〔2015〕222號),國務院決定,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暫時調整11部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目錄附後),這11項法規及行政審批事項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國務院關於對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制度的批复》等。
這將極大便利企業運營。
以《中華人 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為例,《決定》在浦東暫停實施第四十八條及第七十一條中有關“藥品廣告異地備案”的規定。這意味著,外地藥企在浦東新區發布藥品廣告,不再需要向上海備案,而浦東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此之前,在藥品生產企業所在地和進口藥品代理機構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布藥品廣告的,發布廣告的企業應當在發布前向發布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而暫停實施“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改為備案管理的決定,則被部分企業理解為重大利好。
因為在剛剛公佈的跨境電商進口新政中,還要求首次進口的化妝品需要取得國內的行政許可。
不過,目前官方尚未解釋這項政策,究竟會如何執行。截至發稿,相關部門尚未回復自貿區郵報的問詢。
有企業人士擔心,考慮到跨境電商進口新政的約束,目前備案管理如何執行,還要打個問號,“如果備案也需要很多證件,跟許可並沒有區別。”
《通知》稱,國務院有關部門、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據上述調整,及時對本部門、本市製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作相應調整,建立與試點工作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國務院將根據“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情況,適時對本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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