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跨境黑匣子
近幾天,各大公眾號紛紛傳播著關於跨境進口綜合稅即將頒布的消息,據傳國家將對跨境電商進口稅收政策進行調整,由原先行郵稅徵收政策可能調整為:保稅進口採取“零關稅+ 消費稅+ 增值稅”基礎上再給予折扣(7 折)的方式徵稅,並取消免稅額度;郵件渠道仍然按照行郵稅徵收。如果消息屬實,就意味著當前國家對跨境電子商務稅額(行郵稅)在人民幣50 元(含50 元)以下的予以免徵的政策將會終結,那麼跨境電商稅款計徵是如何的呢?小編一一道來。
先來講一下貨物稅款徵收的一些規則!
在一般貿易中,進口貨物一般按照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徵收關稅,再根據完稅價格和關稅徵收增值稅和消費稅(如涉及),公式表示為:
關稅= 貨物完稅價格* 關稅稅率
增值稅= (貨物完稅價格+ 關稅)/(1- 消費稅稅率)* 增值稅稅率
消費稅= (貨物完稅價格+ 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稅率(如果進口貨物不屬於消費稅徵稅對象,那麼上述公式中的消費稅稅率為0 。)
其中進口貨物一般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即貨物的CIF 價)作為完稅價格,到岸價格包括貨價,加上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費用。
上述稅收中,關稅和消費稅屬於價內稅,稅款直接進入成本,增值稅為價外稅,對一般納稅人而言有進項稅和銷項稅明細,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可以抵扣貨物銷售時應繳納的增值稅(增值稅納稅人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購貨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可以抵扣貨物銷售環節的增值銷項稅,而小規模納稅人卻不能進行抵扣)。假設貨物進口環節繳納了34 元的增值稅(進項稅),貨物銷售時應繳納68 元增值稅(銷項稅),那麼商家只需繳納34 元(銷項稅68 元- 進項稅34 元)的增值稅。
跨境電子商務稅改之後又是如何的!
相對一般貿易而言,跨境電商在行郵稅政策下,其優勢非常明顯,商家保稅區的囤 貨,後續只要根據消費者的訂單要求,通過海關跨境貿易電商系統快速通關,每單訂單的行郵稅額如果在50 元以內,就無須繳納任何稅費。即使相對海外代購而言,優勢也明顯,商家可以通過海運方式等批量進貨,運費就比小件貨物的空運便宜,更何況,跨境商品受全程監管,品質有保證,到貨速度快。
然而,假使跨境進口綜合稅政策的頒布,相對一般貿易進口,跨境進口電商稅收是怎樣?小編舉個例子進行說明。
假設,跨境進口綜合稅按照貨物銷售價的增值稅+ 消費稅的7 折徵收,以奶粉、面膜為例,奶粉行郵稅稅率10% ,一般貿易進口關稅稅率5% ,增值稅稅率17% ;面膜行郵稅稅率50% ,一般貿易進口關稅稅率2% ,增值稅稅率17% ,消費稅稅率30% 。
假如進口奶粉X 的完稅價格A ,網上售價B 。
則一般貿易下,涉及的相關稅有:
關稅=A*5%
應繳納的增值稅=B*17%- (A+A*5% )*17%
總的稅負=A*5%+ B*17%- (A+A*5% )*17%
跨境進口電商:
網購保稅方式涉及的綜合稅=B*17%*70%
郵件渠道涉及的行郵稅=B*10%
假如面膜Y 的完稅價格C ,網上售價D 。
則一般貿易下,涉及的相關稅有:
關稅=C*2%
應繳納的增值稅=D*17%- (C+C*2% )/(1-30%)*17%
應繳納的消費稅= (C+C*2% )/(1-30%)*30%
總的稅負=C*2%+ D*17%- (C+C*2% )/(1-30%)*17%+ (C+C*2% )/(1-30%)* 30%
跨境進口電商:
保稅方式涉及的綜合稅=D*17%*70%+D*30%*70%
郵件渠道涉及的行郵稅=D*50%
不考慮其他因素,對一罐進價120 元,零售價160 元的牛欄奶粉而言,一般貿易下需要承擔的稅費=120*5%+160*17%- (120+120*5% )*17%= 11.78元
跨境進口網購報稅方式涉及的綜合稅=160*17%*70%= 19.04元
郵件渠道涉及的行郵稅=160*10%= 16元( 免徵)
不考慮其他因素,對一盒進價100 元,零售價200 元的護膚品而言,一般貿易下需要承擔的稅費=100*2%+200*17%- (100+100*2% )/ (1-30% )*17%+ (100+100*2% )/ (1-30% )*30%= 54.94元
跨境進口保稅涉及的綜合稅=200* (17%+30% )*70%= 65.80元
郵件渠道涉及的行郵稅=200*50%= 100元
可以看出,不同渠道的稅負將取決於進口完稅價格和銷售價格,以及一般貿易關稅稅率和所涉及的消費稅稅率高低。本文單純考慮了流轉稅的情況,後續若有相關跨境電商進口稅收政策的調整,我們也會第一時間發布,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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