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熱點問題包括:貨物還沒到港時向海關提前申報,到港後許可證件已過期會有影響嗎?暫時進境的貨物運到保稅區可以當做是複運出境嗎?因刪單重報而超過申報期限的海關徵收滯報金嗎?已經進口的減免稅設備徵免稅證明可以補辦嗎?
1、我司進口的一批貨物還要半個月才能到港,但是許可證件還有幾天就到期了,我司打算提前向海關申報進口,請問貨物到港後許可證件過期了這樣可行嗎?
2、我有一客戶參加國內的汽車展覽會,當時用的是暫時進境的申報方式,展覽結束後客戶把這批車運到了某保稅區,請問這樣算不算復運出境了呢?
3、我司因溝通問題,報關員與製單員提供了錯誤信息,還好發現及時向海關申請了刪單重報,但是現在發現重新申報的話就超過了申報期限,請問這種情況海關會否徵收我司滯報金?
4、我司2年前進口的減免稅設備,現在要轉讓給別人,客戶要求查看原進口時的減免稅證明,但是找不到了,請問我司可否向海關申請補辦?
(文章轉載自12360海關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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