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名稱
配料表
淨含量和規格
生產者(原產國)、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
生產日期、保質期及貯存條件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質量等級(國產)
營養標籤
其他標註內容
輻照食品
應在食品名稱附近標示“輻照食品”;使用經輻照配料,應在配料表中標明。
轉基因食品
列入標識管理目錄並用於銷售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應當進行標示。
《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 10 號)
大豆、大豆粉、大豆油、玉米種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籽、油菜籽油、鮮番茄、番茄醬。
1. 非強制標註的其他營養成分;
2. 營養聲稱(含量聲稱和比較聲稱):須符合含量要求和限制性條件
含量聲稱:描述食品中能量或營養成分含量水平的聲稱。包括“含有”、“高”、“低”或“無”等。
比較聲稱:與消費者熟知的同類食品的營養成分含量進行比較以後的聲稱。包括“增加”或“減少”等。
3. 營養成分功能聲稱:須符合含量要求和限制性條件。須採用標準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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